2023深圳赡养老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指引,以及相关的填报材料

我们登录填报入口,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赡养老人之后,点击确认;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赡养老人信息填写。可阅读提示内容后点击“我知道了”;点击“选择被赡养人”,填写被赡养老人信息后;填写“是否独生子女”信息,确定扣除“分配比例”或“分摊方式”后,点击“下一步”;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2023深圳赡养老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指引

进入上述填报入口,注册并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赡养老人”之后,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点击“确认”;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赡养老人信息填写。“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可直接点击“下一步”,阅读提示内容后点击“我知道了”;点击“选择被赡养人”,填写被赡养老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填写“是否独生子女”信息,确定扣除“分配比例”或“分摊方式”后,点击“下一步”;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注: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需事先下载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由您的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可以较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

优点:按月按时享受,不用自行办理扣除。 缺点:单位会知道部分个人信息。

扣除条件

您在扣除年度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区分以下情形扣除:您是独生子女,可以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您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与兄弟姐妹按照规定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方式包括兄弟姐妹按人数均摊、兄弟姐妹约定分摊以及由父母指定分摊。

填报材料

被赡养老人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出生日期,被赡养老人需年满60(含)周岁)

共同赡养人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出生日期,如果是独生子女不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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