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职试用期期间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在深圳入职试用期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开始给你交社保,就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深圳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标准为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截至目前,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2124元/月。

试用期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失业保险金能否继续领取主要看社保,如果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开始给你交社保了,那么就不能继续领失业保险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因此,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月发标准为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90%。

目前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360元/月。即每月可领:2360元*90%=212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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