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人选择了灵活就业,这类人群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固定的劳动关系,那么这类人群的社保权益如何保障呢?能够参加哪些险种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3深圳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指南
能够参加什么险种?
自2021年8月以来,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放开了户籍限制,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啦! 符合条件的还可以参加特定人员工伤保险!
什么群体可以参保?
养老保险参保群体主要为以下四类: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4、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失业保险参保群体主要为以下两类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取得平台认可的服务资格,并实际开展业务的新业态
平台就业人员。
港澳居民参保人群:
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已在深圳市办理港澳居民居住证,目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灵活就业港澳居民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登录市社保局“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办理。
也可前往就近社保经办机构综合受理窗口申请。
每月缴多少钱?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由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缴费基数和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在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至上年度广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20%,深户还有1%地补。
(2)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以参保前灵活就业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申报,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费比例为1%。
能否补缴?
根据有关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补首次参保前从事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期间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参保后中断的缴费,不得补缴,符合国家规定补缴、不可抗力因素以及业务相关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