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动车抵押登记、解除抵押办理条件

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就需要向车辆管理所申请登记。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包括机动车被盗抢骗、证明无效、达到报废标准、海关监管未解除或被查封扣押。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的情形包括证明无效和被查封扣押。

深圳机动车抵押登记办理条件

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

1. 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2.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3.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4. 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5. 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的情形

1. 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质权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 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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