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湖区租房孩子怎么申请初中学位,初中申请指南

罗湖区租房孩子怎么申请初中学位,招生对象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在罗湖区实际居住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即可。

招生对象

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申请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二)非深户籍儿童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连续满 1 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因疫情影响2022年3月至6月补缴的,视同正常缴交)。

(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国家对烈士、因公牺牲伤残军人、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上述优待对象需按时在网上申请,并出具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申请学位开始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罗湖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罗湖区人武部地址:罗湖区翠山路39号罗湖国防大厦5楼502室 电话:82672807)

(四)台湾籍儿童

1.申请儿童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五)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申请学位的自有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应拥有≥51%的产权。

3.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8月31日前能入住的,提供入伙证明,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使用购房合同申请学位不予积分。

4.在罗湖区临时(不满1年)购房、租房,深圳户籍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5.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包含付款凭证);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

6.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7.住单位集体宿舍。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住房为所在单位所有或所在单位具有合法使用权,且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提供相应证明,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加分。

8.租住特殊房产(无合法产权)。须在该住房实际居住,须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不予加分:

(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1年4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2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只适用于租住特殊房产家庭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房屋未被锁定。

9.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10.租住合法产权住宅的须提供初始发证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前(含当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2022年9月30日(租赁合同于2020年2月至5月、2022年3月至6月疫情期间过期,但仍在原租赁住址实际居住且在社区网格有登记的,视为连续租住)。

11.实际居住是申请地段学校的重要条件,请适龄儿童家长及时申报登记网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请儿童父母在学区居住时间,以及是否连续、实际居住将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核验。受理申请后,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实行“三位一体”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非深圳户籍市民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网,在“居住登记信息服务”“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模块中查询人口居住信息。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长本人如实填写,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比对验核。

学位安排原则和办法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单校划片学校按各校划定的地段范围招生;多校划片的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大学区和共享学区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居住在罗湖辖区的适龄儿童。

(二)全区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

全区所有公办初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三年内不可重复申请(相同父母或监护人的多个子女不受影响)。

1.家长在网上申请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输入房屋编码或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住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初中三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锁定可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罗湖区学区房查询”栏目查询)。

2.申请人的住房如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在读),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公办学位。罗湖户籍申请儿童父母无其他住房并在该套住房实际居住的可在地段学校申请,列为“E类”,视全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可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3.如果系统中没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请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和房屋编码(编码可在社区查询)到地段学校服务窗口登记,经区教育局核实并给予增加该房屋信息后,再进行申请。

4.民办学校不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

(三)根据学位数量,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

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录取办法。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录取时,视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总数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公办学校录满后,按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学位。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类别。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

2.积分。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构成。

(1)基础分: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A类100分、B类90分、C类80分、D类70分、E类65分、F类60分。

(2)月积分: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况按月积分。

深圳户籍儿童:①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②学区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以社保局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3)加分。①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②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③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 分。④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⑤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加1分。

(注:③④⑤项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离异家庭能同时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居住证和社保证明且符合条件的,享受同样加分。根据国家政策,独生子女取消加分。)

说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同分规则:①同一类别,户籍优先。按罗湖户籍-深户-非深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时间优先;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志愿填报规则

今年填报志愿一共分为三批,具体如下(不包含大学区和共享学区)

①提前批。可填报1个国有民办学校志愿;

②第一批。填报公办地段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

③第二批。民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加填2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3、大学区和共享学区的申报详情

(1)大学区:01学区、02学区、04学区、11学区、13学区为大学区(详见地段示意图)。

01大学区由罗湖未来学校、教科院附属学校、罗湖实验学校(原笋岗中学)、梅园实验学校(学校未建成,初中部暂不招生)组成。保留原01大学区招生范围不变。

02大学区由翠园教育集团松泉实验学校、翠园东晓创新学校组成。招生范围为原松泉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04大学区由翠园东晓教育集团布心中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礼文学校组成。招生范围为原布心中学招生范围。

11大学区由滨河实验中学、罗湖中学组成。

13大学区由原翠园初级中学招生地段的翠园初级中学、翠园实验学校(不含13A)组成。

注:

翠园实验学校初中分两部分:①原翠园初级中学招生地段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可填报翠园初级中学和翠园实验学校2个学校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②属于翠园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的凤凰路以南、清平路以东,深南东路以北区域为翠园实验学校初中招生范围(即地段示意图13A),但不属于翠园初级中学招生范围。

大学区内申请学生须填报本大学区内所有学校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2)共享学区:下列学校地段申请学生需按要求填报申请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①深圳中学初中部是市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只受理地段内A、B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地段内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申请东湖中学。

②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是市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市第二实验地段共享罗湖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罗湖中学志愿。

③罗湖外语初中学校地段共享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志愿。

④桂园中学地段共享红桂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红桂中学志愿。

⑤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地段共享罗湖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罗湖中学志愿。

申请流程

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

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录取办法。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录取时,视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总数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公办学校录满后,按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学位。

具体方法

1.第一阶段(7月中旬)。提前批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由民办学校提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按积分/类别高低录取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民办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自动放弃下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2.第二阶段(7月中下旬)。第一批录取:申请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同时进入第1批按志愿进行电脑排位。第二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申请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家长在填报志愿时选择符合自己的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7月下旬开始)。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进行统筹招生。统筹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并在民办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预申请。具体申请条件、时间及程序届时请留意“罗湖教育应用网”或“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学位申请”栏公告。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政府按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

温馨提示

1.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和提交申请资料,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接受申请或取消申请资格:①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和提交申请材料的;②在读学生;③跨地段申请学校的;④学位申请开始后购、租房或迁户口的。⑤不服从安排或调剂的。

3.国有民办和其他民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与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有意愿报读的儿童可直接在网上预申请(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栏目查询《2022年秋季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信息》)。

4.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罗湖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地段初中申请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罗湖户籍听障、视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地址:布吉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罗湖户籍其他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申请罗湖区星园学校(罗湖区星园学校地址:罗湖区桂园路94号,电话:25120536)。星园学校“招生简章”请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栏目查看。

5.罗湖区户籍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须进行“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其中,智力、精神类(自闭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本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罗湖区星园学校)咨询评估事宜(电话:25120536);听力、视力残疾儿童少年到深圳市特殊教育指导(资源)中心咨询评估事宜(电话:89468060)。经过中小学校审核认为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且有争议的,由罗湖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再次组织“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经过再次评估不接受的,转介深圳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最终给出入学建议。

6.新生入学时,学校要收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家长可关注“深圳疾控”微信公众号,选择“打疫苗”→“入学查验证明”→“开始查验”,然后进入查验列表,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然后输入联系电话,点击“继续”,即可导出并打印,不需加盖社康公章,可在入学时提交。如学生是异地接种或档案不全,则需到社康接种门诊查验。

7.学校不受理非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的申请。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8.家长可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招生政策、咨询招生问题。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关注【深圳都事圈】公众号,发送【学位】可查看深圳各区小学学位,初中学位的申请流程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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