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232套,受理时间为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7日,可以申请的看这里。
一、配租房源
(一)安居东湾半岛花园
安居东湾半岛花园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高源社区金葵东路。本次供应房源227套,户型为四房,建筑面积约为115平方米。
(二)保利香槟苑
保利香槟苑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鹏飞路南。本次供应房源5套,户型为四房,建筑面积约为120平方米。
二、配租对象
(一)大鹏新区重点及骨干企业、挂点服务企业、重点工业企业(详见附件1)。
(二)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
(三)科研机构、其他企业及非企业组织。
申请单位工商注册地或税务登记地应当在大鹏新区。面向各类群体供应房源套数及房源配租标准详见附件2。若申请住房需求大于此次供应房源,则在该批房源中20%优先保障大鹏新区重点及骨干企业。不同群体供应剩余房源可相互按需调剂分配。
三、配租条件
各单位所承租的人才住房仅可安排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居住:
(一)已婚家庭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须列为共同申请人接受资格审核,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根据实际申请人需求决定是否共同居住;
(二)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
(三)申请人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四)申请人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备案登记时,须先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五)无其他违反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四、申请材料
(一)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人才住房租赁申请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住房专员委托书(详见附件4);
5.住房专员身份证;
6.大鹏新区人才住房申请单位初审合格人才信息汇总表;
7.单位诚信申报承诺书;
8.单位上年度税收贡献、人才规模等材料(有则提供,根据该批材料确定单位选房先后顺序,未提供材料则抽签决定选房顺序)。
(二)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本;若户口本上不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如子女作为其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离婚协议);
3.非本市户籍职工及其非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入住时须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本市户籍职工及其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无需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应当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申请人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属于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无房证明;
6.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全职工作证明或社保缴交清单。
以上申请材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投诉举报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人才安居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755-28333763。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政策咨询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5-28336592,0755-2833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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