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2、资助申请流程: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深圳市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或临时救济证明等,孤儿、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学生本人身份证。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5631299。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