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2、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深圳市民政资助所需材料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7501522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