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申请条件:(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生生活补助、特困学生服费资助);由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发布。
3.资助申请材料:(1)申请表;(2)困难证明(含残疾、孤儿、烈士子女等);(3)学生本人、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5)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开户人姓名、账号、开户银行及支行,)。(以上材料请按顺序,一个学生装订好一小本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给学校(大队部办公室)。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8133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