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 2、资助申请流程:①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②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3、资助所需材料:①《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②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③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4、资助联系方式:0755-84660537。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需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