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二、申请资助的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 ,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因难正明或学生残疾证: 2, 学校格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三、资助所需材料: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 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我市民政部门放发的《深圳市居民最氏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四、资助联系方式0755-25176605。
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等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学校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