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资助申请条件: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家长申报、学校审核、上报区教育局、受助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管理系统、审核、资金到位后发放补助金。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3)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5738876。
二、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
1、资助申请条件:
(1)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
(2)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家长申报、学校审核、上报区教育局、审核、资金实物到位后发放。
3、资助申请材料:同上。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5738876。
三、深圳户籍低保家庭校内午餐费用补贴
1、资助申请条件:深圳市户籍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2、资助申请流程:家长申报、学校审核、上报区教育局、审核、资金到位后发放。
3、资助申请材料:
(1)《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深圳户籍低保家庭学生午餐费用补贴申请表》;
(2)低保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572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