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申请条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符合减免政策的学生
2、资助申请流程:学生或家长持区级以上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批准报教育局备案
3、资助申请材料:《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临时救济证明》,收费减免政策(深价联字[2002]37号、深教[2002]53号、深教[2002]393号)中相关证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8910269
5、评优奖励办法:学校按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发展水平,综合评定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颁发奖状和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