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2、 资助申请流程: ( 1 )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 ,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i ]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 (2 )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3、 资助申请材料: (1 )《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 (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 3 )深圳市民政资助所需材料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4、 资助联系方式: 0755-27501522
5、 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