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不收费;高中阶段:暂无此项收费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义务教育阶段:不收费;高中阶段:996元每生每学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高中阶段学校:《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区一级学校996元每生每学期,市一级学校1041元每生每学期,省一级学校1131元每生每学期。
义务教育阶段:不提供住宿高中阶段:450元/生/学期
(1)义务教育阶段: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2)高中阶段:《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住宿费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