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费
不收费无收费依据
小学一、二年级学费17800元/学期;小学三年级学费17000元/学期;小学五、六年级普通班学费5800元/学期;小学四至六年级小班学费14100元/学期;初中一至三年级学费16100元/学期;高中一年级学费23000元/学期;高中二、三年级学费16000元/学期。
1、小学一、二年级学费收费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16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20〕406号文件内容:“学费的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小学三年级学费收费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冠华育才等2所学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深发改〔2019〕753号文件内容:“学费的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3、小学四至六年级小班学费收费依据《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华一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宝发改〔2018〕283号文件内容:“一、小学学杂费调整为5800元/生.学期,初中学杂费调整为6300元/生一学期。”,还依据2013年8月16日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的《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收费备案表》文件 ;4、五至六年级普通班学费收费依据《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华一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宝发改〔2018〕283号文件内容:“一、小学学杂费调整为5800元/生.学期,初中学杂费调整为6300元/生一学期。”;5、初中学费收费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16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20〕406号文件内容:“学费的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还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冠华育才等2所学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深发改〔2019〕753号文件内容:“学费的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6、高中一、二、学费收费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文件内容:“民办高中。学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学校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7、高中三年级学费收费依据《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深圳市华一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宝发改【2017】248号文件内容:“高中学费杂费为16000元/生.学期。”
1、初中生2200元/生/学期;2、高中生3200元/生/学期。
1、初中住宿费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料坑学校等16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20】406号文件内容:“住宿费维持不变,执行新老生统标准。”2、高中生住宿费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 文件 内容:“民办高中。民办高中住宿费由学校按照补偿实际成本的原则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