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申请条件:
具有深圳市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烈士以及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事实上存在困难等。
二、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以下情况交其中一样即可: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④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⑤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材料;⑥特困职工证;⑦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勤工助学方案
一、工作地点
图书馆
二、工作内容
协助图书馆老师引导读者使用自主借还系统、维持阅览秩序、整理书籍报刊以及图书馆老师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周一至周四16:30--17:30或者17:30--18:30(每人每天最多一个小时, 每周最多工作两天)
三、报名方式
本着自愿的原则,理论上一个班级最多有一个名额,若如经济困难学生的班级可以不报。报名流程如下: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见附件)交给班主任 ;
2、班主任核实表格内容,确认情况属实后交给年级长;
3、级长核实汇总后统一交给图书馆霍老师;
4、图书馆霍老师根据领导最终审批名单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和落实具体工作。
四、工作报酬
拟定学生工作一小时,学校食堂通过发放餐券的形式提供两次晚餐。
五、领导审批意见
1、余主任
2、魏校长
3、李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