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收费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初中部不收费,高中部1131元/生/学期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的收费标准表,省一级普通高中普通生学杂费(含杂费、课本教材费和练习本费)1131元/生/学期。
高中住宿450元/生/学期。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住宿费仍按深价〔2001〕49号文的规定执行,即: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