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费
书杂费统一合并在学(杂)费中。
39000元/生/学期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规定,民办高中学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学校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
5000元/生/学期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规定,住宿费由学校按照补偿实际成本的原则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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