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详细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松路366号
所在城市:
深圳市
所在区:
光明区
所在街道:
玉塘街道
联系方式:
0755-61806366
学校代码:
3444000869
学校类别:
普通高中
学校性质:
高级中学
举办者:
地级教育部门(公办)
上级主管部门:
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
518101
学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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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奖励(国家)

  一、申报条件:

  1.免学费:原建档立卡家庭成员,或低保家庭成员,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孤儿、困境儿童),或残疾学生,或深圳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子女;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国家助学金:具有深圳市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烈士以及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事实上存在困难等。

  3.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深圳市残疾学生,或者深圳市孤儿,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具深圳市正式学籍并按国家规定学制修读的在校学生,且学

  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二、资助申请流程:

  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向本校提出资助申请,如实填写《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免学费的学生应提交脱贫相关证明、残疾、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相关材料。

  2.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材料。

  本校按规定受理学生申请,组织评审。按照《印发<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49号)要求,对申请学生或家长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和分类审定。

  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拟受助学生名单,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重新核实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及核实无误的,确认为受助学生名单,10月31日前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四、申请材料:

  表格名称:SQCLQD表格

  序号

  材料名称

  说明

  1

  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

  必须

  2

  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

  必须

  3

  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必须

  4

  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④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⑤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材料;⑥特困职工证;⑦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

  交其中一种。

  五、资助联系方式:高丹-66883228

  六、评优奖励办法:

  本校普通高中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学生服费资助所需资金来源于上级财政资金拨付。具有本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原建档立卡中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含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等在校学生可免学费(905元/生.学期)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本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在本校就读的深圳户籍的低保、残疾、特困供养、孤儿、烈士子女等发放深圳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692元

玉塘街道简介 更多

玉塘街道,隶属于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位于光明区西南部,东邻凤凰街道,南连宝安区石岩街道、西乡街道,西靠沙井街道,北抵马田街道,辖区面积21.5平方千米。截至2017年,玉塘街道常住人口27.3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53人,流动人口27.30万人。截至2020年6月,玉塘街道下辖4个社区。 2... [详情]
行政级别
街道
所属城市
深圳
区划代码
440300
车牌代码
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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