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费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注册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
905元/生/学期(含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注册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
450元/生/学期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住宿费仍按深价【2001】49号文的规定执行,即: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