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费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905元/生/学期
《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
450元/生/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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