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3号)等文件精神,严格依法依规,规范招生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一、入学所需资料
(一)深户学生
1、学生出生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父母、学生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验原件收复印件。
4、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特殊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在宝安有效的居住一年信息登记(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时间和特殊住房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必须是2020年6月30日前)
5、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小一学生不需要)。
(二)非深户学生
1、学生出生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父母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验原件收复印件。
4、父母任意一方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号,截图打印居住证有效证明)。
5、父母任意一方在深有效社保“参保证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购买满一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6、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特殊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在宝安有效的居住一年信息登记(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时间和特殊住房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必须是2020年6月30日前)。
7、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小一学生不需要)。
8、报名前家长到社区工作站录入计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