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深圳户籍的低保、残疾、特困供养、孤儿、烈士子女等。
资助申请流程:1.符合资助条件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符合申请资助相关证件: 2.学校将申请材料初审;3.初审通过后上报区敦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直接下发资助给学生个人或者监护人账号。
资助所需材料: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资助联系方式:0755-27741588
评优奖励办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