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申请条件:
1).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项目资助,申请条件:残疾、孤儿、烈士子女等;
2).龙岗区中小学生帮困助弱专项补助金申请项目,申请条件:
①龙岗区范围内在读中小学生;
②深圳户籍或在深圳居住两年以上;
③因意外伤残或重大疾病而无经济能力治疗、因见义勇为而受伤、因生活重大变故陷入困境影响学业、因家贫而失学;
④个人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上进心、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已纳入我区低保范围的户籍学生、巾帼扶贫行动的学生或其他已经接受正副专项资助的学生,包括历年来享受过此项专项资助的学生,本款项不再重复资助。)
⑤个人承诺所得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解决学业、治疗或生活困难,不作其他用途。
2、资助申请流程:
①.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项目资助申请流程:准备申请所需材料——上交班主任处——上交学校学生处——学生处审核材料——公示申请学生名单——上级机构核定材料——上级机构核拨专款——学生领取资助资金。
②.龙岗区中小学生帮困助弱专项补助金申请流程:准备申请所需材料——上交班主任处——上交学校学生处——学生处审核材料并家访——公示申请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团委核定材料——上级机构核拨专款——学生领取资助资金。
3、资助申请材料:
1).特困生学生服费资助”项目资助申请所需材料:
① 申请表(班主任处领取,个人填写);
② 学生本人身份证;
③ 户口本(家长页和学生本人页);
④ 困难(含残疾、孤儿、烈士子女等)证明。(备注:其中②③④项验原件,交复印件)
2).龙岗区中小学生帮困助弱专项补助金申请所需材料:
①龙岗区中小学生帮困助弱专项补助金申请表一式三份(班主任处领取,个人填写);
②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或居住证、疾病诊断书等并复印留存)。
4、资助联系方式:沙湾中学德育处:0755-28753820
5、评优奖励办法:学校按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发展水平,综合评定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颁发奖状和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