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资助申请条件:特困和残疾学生
2、资助申请流程:家长提供真实资料上报德育处
3、资助申请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
(3)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
(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提交其中一种资料:
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
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
③非广东省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④特困供养的材料
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
4、资助联系方式:黄浩辉 0755-28893752
5、评优奖励办法:学年末,由班级推荐,大众评审,评选出本学年的十大“校长特别奖”,此项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除此之外,学期末综合本学期学生表现,评选若干单项奖,例如:文明之星、学习之星、进步之星、优秀班干部之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