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2.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3.资助所需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3)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4807140
5.评优奖励办法:市区街道评优、校级期末表彰等经由班主任推荐产生,对推优学生经由德育处进行审议、公示最终确定评优名单。
评优奖励办法:校级期末表彰等经由班主任推荐产生,对推优学生经由德育处进行审议、公示最终确定评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