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申请条件:符合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深圳特困学生服费资质的条件。
2、资助申请流程:(1)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和校服费)。提供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2)学校逐一核查重点学生,组织申报和审核,将受助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管理系统,同时将汇总材料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额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 (2) 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
4、资助联系方式:0755-2580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