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申请条件:
1、原建档立卡学生;2、困难残疾学生;3、农村低保家庭学生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二、资助申请流程:
1、学生向学校申请资助,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然后学校在国家资助平台申请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资助金拨发给学校,由学校下发给资助学生家长。
三、资助所需材料:
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户口本、身份证;3、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4、学生本人残疾证;5、原建档立卡记录薄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6、特困供养的材料;7、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8、特困职工证;9、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相关材料;10、困境儿童相关材料;11、其他类别家庭。
四、评优奖励办法:
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
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