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申请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申请流程
每学期开学初,学校收到区资助文件通知后,发出学生资助申请通知。家长在阅读通知后,
步骤1:报学生名字和联系电话给班主任;
步骤2:学生处整理申请名单后,打电话与家长确认申请资助的条件是否满足;如满足,将申请表格及申请材料清单交给学生;
步骤3:学生处回收学生申请材料
步骤4:学生处在资助系统填写学生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报送教办
3. 我校学生的申请材料包括
(1)深圳市户籍;
(2)残疾证
(3)生活困难证明
(4)学生(或家长)的银行卡、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国家资助申请表
4. 资助联系方式 :学生处0755-28386188
5. 评优奖励方法: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