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申请条件: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2、资助申请流程:(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姿助金给学生家长。
3、资助申请材料:(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3)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字生提交《残疾证》。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3276630。
5、评优奖励办法: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字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审批。
一、初一新生奖学金:一等奖:20000元/人,二等奖:10000元/人,三等奖:3000元/人;
二、学期奖学金:小学:一等奖:800元/人,二等奖:500元/人,三等奖:200元/人,初中: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
三、中考奖学金
考取深圳四大的学生,学校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人的奖学金;考取深圳八大的学生,学校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人的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