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六)成绩表现等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资助申请流程:
(一)各班级组织推荐,各班级对照推荐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二)召开学校评审委员会会议。学校评审小组对学生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人选并提交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三)学校领导小组集体评审通过后,校内公示一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评审委员会备案。
资助申请材料:
完整填写申请表,并上交奖状复印件。
资助联系方式:21639120
评优奖励方法:学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