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体育运动学校评优办法》
为鼓励品学兼优、运动成绩优异但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立志成才;同时也为了倡导良好学风,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我校拟对经济贫困者予以经济上的持与帮助,对学习成绩优异者予以经济上的奖励,特制定本暂行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奖学评优”的奖项共分二个系列:
(一)奖学金
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二)综合奖
综合奖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显著进步奖及全勤生。每学年评选一次。
1.三好学生:授予学年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学业成绩优秀者。每班评选10%。
2.优秀学生干部:授予学年积极参与班级管理的学生干部。每班评选5%。
3、显著进步生:根据学生表现,班主任及班级评定,每班评选5%。
4、全勤生:根据学年考勤统计表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