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可以缓缴吗?深圳市助企纾困热点问题解答

来源:深圳人社

近日,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引发重大关注,那么关于社保方面有什么便民宜民的举措呢?社保可以缓缴吗?怎么缓?缓多久?我们一起来看看问得比较多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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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内用人单位缓缴社保费

“缓”: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参保缴费业务的,经申请后,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解除封控管控防范管理的次月起3个月内缓缴,最晚不得晚于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

缓缴条件是什么?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用人单位,且在申请时没有注销或停业,参保状态正常;同时承诺缓缴期满前缴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

哪些用人单位可以缓缴?

包括企业、一单位形式残暴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缓缴期限有所长?

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的最长缓缴期限为X+3,X为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月数,3为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控管控防范区的次月起的3个月。假设中高风险或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时间为2个月,则单位可以申请的最长时间为2+3,即5个月。

缓缴执行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如何申请缓缴?

通过深i企网上平台、市社保局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疫情专区或到社保窗口提出缓缴申请,申请时间不得晚于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次月起第3个月末。

缓缴期间的社保业务如何办理?

1.用人单位应就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代扣方式与职工协商一致。

2.用人单位应当按原有做法正常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及时进行增减员。

3.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办理退休手续、符合规定需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其他必要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补齐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

可否提前终止缓缴?

用人单位在缓缴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终止缓缴,终止缓缴后,将正常按月托收社保费。在终止缓缴时,应缴清缓缴期间的社保费。

已缴纳的三项保险费,可以退吗?

本次缓缴政策不溯及以往,申请缓缴时已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不可申请退费。

符合缓缴条件的用人单位2022年3月已缴费的,可在6月30日之前申请缓缴4月份和5月份未缴纳的社保费。

不如实申报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违反承诺的,一经查实,缓缴期即行终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关于2022年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返”: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可以享受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2022年稳岗返还资金何时发放?

按国家和省部署,2022年我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市人社局正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并进行数据比对,完成后即按“免申即享”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各用人单位可关注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官网官微。

 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降”: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并继续同步实施浮动费率政策。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是否需要申请?

无需申请、免申即享。按照国家和省部署, 2022年我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并继续同步实施浮动费率政策。

其中2022年1月至4月 我市失业保险基准费率调整至1%。

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阶段性下调50% 。

2022年5月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情况请各用人单位关注市人社局、市社保局的官网官微。

 关于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

“补”:按照省部署,对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

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按照省部署,对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

社保费补贴包括哪几个险种,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吗?

社保费补贴范围仅包括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不包括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不包括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社保费补贴,如何申领?

 我市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

目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 厅、广东省税务局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2)6号)有关要求,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的划型标准、补贴比例、 补贴申请及发放方式予以明确。 

省实施办法出台后, 我市将按照省部署及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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