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户体检医院名单,附体检合格标准

深圳入户需要先进行体检,只有体检通过了才能入户深圳,深圳有哪些医院可以进行入户体检,怎么样才算体检合格,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深圳入户体检医院名单

体检医院名单

医院

地址

咨询电话

深圳市人民医院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东门北路1017号大院和深圳市深南东路3046号

25637959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2号

83792855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120号和龙岗区坂田街道华为百草园

83923333-8511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29号

61222333-1467

深圳市中医院

深圳市福华路1号罗湖区解放路3015号/罗湖区迎春路15号

83000642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深圳市福田区海园一路1号

86913333-2066

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

深圳市宝安区新湖路1333号

23360883、23360884

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

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金牛西路1号

28299969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布心路2019号

61385636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友谊路47号和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2069号

82286166、82203083-2828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衡道深南中路3025号

83986290、83982222-30566

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原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

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89号

26553111-30112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

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衡道梧桐路2010号、盐田街道东海道363号

25215732

1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二路118号、创业二路4号A、B栋

27788311-3037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大道6082号

84806933-3106

16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心路53号

28932833-8725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景龙建设路38号、景龙建设路70号(艾柏士楼商办楼首层106号商铺、一楼分隔北侧房屋二楼房屋及三楼房屋)和景龙建设路74号(允强商厦整栋)

27741585-8306

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衡道观稠大道187号、185-4号、212号1-2楼和松元围新围七巷1号2-5楼

28025870

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原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

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街道松白路将石段4253号、4221号和光明街道华夏路39号

27166937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原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医院)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衡道办事处人民街19号

23250520

深圳恒生医院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路20号

27914135

深圳大学总医院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98号

21839900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

0755-81206954

南方科技大学医院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大道6019号

25232188-3137

深圳入户体检合格标准

一、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二、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三、结核病,不合格。但符合下列情况的合格:

1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2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四、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不合格。

五、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甲型肝炎治愈的,合格。

六、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七、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八、糖尿病并发重症器官损害、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九、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十、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和大动脉炎,不合格。

十一、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十二、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十三、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十四、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上述病种治愈后的,合格。

十五、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特殊工程有要求的,不合格。色盲,合格。

十六、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十七、本体检标准未列明的其他严重疾病或肢体伤残,明显影响日常生活及工作的,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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