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在购买肉类或者蔬菜时被它鲜艳的色泽误导过呢?那很有可能是生鲜灯伪造的假象。不过根据7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菜市场生鲜灯将被禁止使用,以减少对消费者感官认知的误导。
(图源:深圳都市圈)
菜市场生鲜灯12月1日起禁止使用
今年7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办法》第七条内容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以下简称销售者)应当保持销售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防止交叉污染。
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鼓励采用净菜上市、冷鲜上市等方式销售食用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