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深圳已于2015年开始实施小汽车增量调控措施,汽车总量增速有所放缓,但是仍不能改变汽车总量上升的事实,所以各地也采取各种措施改善停车问题。为进一步为缓解福田区内老旧居住区及城中村的停车难问题,2021年,福田管理局计划新增停车位6000个,完成30处共享停车项目。
深圳福田新增停车位
为进一步为缓解福田区内老旧居住区及城中村的停车难问题,2021年,福田管理局计划新增停车位6000个,完成30处共享停车项目。
目前,已超额完成计划,共新增6569个停车泊位,完成32处共享泊位项目(包含2742个共享停车泊位),完成率100%。
一、建成7个机械立体车库、新增6569个停车泊位
今年以来,为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福田区新增 6595 个停车泊位; 新增7个机械式立体车库(立体车库共提供1093个机械立体泊位);车库名称如下:
天安数码创新科技广场A座立体车库;
天安数码创新科技广场B座立体车库;
田面村全自动巷道堆垛类机械式立体停车库;
先科大院立体机械车库;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立体停车库;
国银金融中心立体停车库;
下沙钢结构公交立体车库试点项目。
二、全区新增 32 个共享停车项目,新增 2742 个共享停车泊位
新增的2742个共享停车泊位具体情况如下——
园岭街道465个;
华富街道360个;
华强北街道140个;
福田街道1006个;
福保街道100个;
梅林街道264个;
香蜜湖街道50个;
沙头街道182个;
莲花街道100个;
南园街道75个。
2021深圳各类停车场最新收费标准汇总
按照深圳最新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小汽车一天的停车费最高可达84元,而大车、超大型车停车费用最高达168元/天、252元/天。
下面就来看看各种类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如何。
2017年12月29日,深圳市发改委就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出台了最新的收费政策,全市范围内具有经营服务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均按规定执行。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社会公共类、临时类停车场收费指导标准(单位:元/辆)
(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除外)
说明:
1、执行上述收费标准的停车场包括:
(1)由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的配套停车场,医院、学校配套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公园、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场馆、音乐厅、影剧院、会展中心、新闻单位等场所配套停车场;
(2)工业区、物园区配套停车场;
(3)临时类停车场。
2、上述标准为基准价格,经营者可以在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的范围内制定具体价格。
3、上述停车场对业主或非业主房屋使用人车辆可实行按月收费,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4、对跨越高峰时段与非高峰时段的,计算收费标准时从进入停车场的时间开始,先计满一个计费单位,按停放时段以规定的标准分开计算再加总;
但对于非高峰时段进入停车场且停放时间跨越非高峰时段与高峰时段的,不再计算高峰时段“第一小时”收费。
5、医院配套的停车场对载送病人前来看病的车辆,凭门诊或住院等有关凭证(门诊收据或病历、住院押金收据等)实行以下标准:
露天:小车5元/天,大车10元/天;
室内:小车10元/天,大车:20元/天。
一天内多次进出的,只能收取一次费用。
6、公园等配套停车场在本办法实施前已批准实行计时收费的,可按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7、“非工作日”包含法定节假日。
二、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收费指导标准(单位:元/天)
说明:
1、上述标准为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每天(24小时)的最高收费标准。
各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应在不超出上述每天最高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停车场经营单位可自主选择以小时、次、天作为计费单位,但每个计费单位的收费标准不能超过15元(小车)、30元(大车)、45元(超大型车)。
2、上述停车场对业主或非业主房屋使用人车辆可实行按月收费,收费标准由双方按不超过上述每天最高收费标准乘以30天的总价协商确定。
3、住宅与非住宅共用且交警部门核发的停车场许可证为社会公共类的停车场,应当允许住宅业主及非业主房屋使用人选择按月停放,按月停放收费标准按表1规定执行;
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按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的政府指导价规定执行。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类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单位:元/辆)
说明:
1、上述标准为基准价格,经营者可以在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的范围内制定具体价格。
2、室内停车场指永久性的混砖结构或框架结构的停车场。用铁皮等搭建的简易室内停车场,其按月停放收费标准可以在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但最高不超过20%。
3、住宅类停车场临时停车同一天内多次进出的,可多次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但应当遵守每天最高收费限额的规定;
临时停车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每24小时按规定最高限额的标准收费,超过24小时的部分按每小时1元的标准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