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哺乳假多长时间

根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女职工每天有1小时哺乳时间,生多胞胎时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和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工作时间,按正常工资支付。不满1岁的婴儿的母亲不得加班或安排夜班。

深圳哺乳假多长时间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哺乳假的工资怎么发?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规定: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哺乳假是什么?

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七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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